省财政完善转移支付体系 加强高质量发展正向激励
发布日期:2025-01-24 11:41 信息来源:预算处江西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着力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好、自身努力程度高等地区的正向激励,更好增强市县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绩效,因素法分配资金引入绩效系数。分配数字经济、基础教育、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多笔专项资金时,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引入绩效系数,对因素法分配结果进行调节,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激励市县用好相关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导向,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强化激励。2024年,省级财政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485.65亿元,较上年增长26.3%,夯实基层特别是困难县区财力保障。同时,优化资金分配,修订《江西省省对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江西省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在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的同时,对财政收入质量高、重点支出保障好、合理安排调入资金和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县区,对财力向县区倾斜、县区发展较为均衡的设区市,予以正向激励,鼓励各地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全省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促发展,困难程度评价考虑地方努力程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评价方法,在综合衡量市县实际困难的同时,增加考虑其自身努力程度。一方面,引入地方“三保”自给系数,对以往获得上级补助较少、靠自身财力保障“三保”较好的县区予以激励。另一方面,将市对县级均等化努力程度作为测算设区市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市域内县区间人均支出偏离度(峰谷差/平均值)较低或下降的设区市予以激励。2024年,全省县级人均支出偏离度由上年的2.17下降至1.96,均等化程度有效提升。
四是增动力,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为支持各地落实中央增发国债政策,缓解地方配套压力,2024年省级预算专项安排奖补资金10亿元,向配套支出责任重、增发国债资金支出进度快的地区倾斜。如,南昌市本级、乐平市获得中央增发国债资金最多,省财政下达其奖补资金也最多,规模分别达到4108万元、4414万元。下达2023年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省级奖补资金2亿元,其中安排九江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奖补资金5195万元,突出正向激励,有力支持和引导各地各部门争取更多、更大的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省财政厅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江西省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更好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