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连续四届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省财政厅再度榜上有名,自2011年以来连续四届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